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学历硕士研究生政审表说明
凡已经被我院拟录取为2016级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含2015年10月推免拟录取、2016年3月统考复试拟录取),均需政审合格。
(1) 如果拟录取学生(含保研、统考)为我院2016届应届毕业本科生,请学生下载附件政审表后填写个人信息,交给辅导员。
(2) 如果拟录取学生(含保研、统考)为我校其他学院2016届应届毕业本科生,请学生下载附件政审表后填写个人信息,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
(3) 其他拟录取学生(含保研、统考)请下载附件政审表,按附件要求进行政审。
(4) 部分统考复试拟录取学生已经在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时领取政审表,则无需下载。
另附此表下方说明,请仔细阅读:
1. 此表如实填写和及时返回是研究生录取的重要环节。
2. 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学院,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政审意见并给出结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北航应届生由本科所在学院统一填写,于4月14-15日由学院统一交到北航办公楼东楼213室。
4. 其它学校应届生及所有往届生,请于4月15日前通过邮局EMS快递寄到北航研招办(办公楼东楼213室),邮编100191;如自行交表,请于4月14-15日交到北航办公楼东楼213室。联系电话010-82314369。
2016年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