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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本科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5/29 点击量:

    关于启用“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本科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doc

    加强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doc

    表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doc

    表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申诉表.doc

    关于启用“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

    对本科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进一步建立良好学风,保证本科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31号)文件有关要求,依据《加强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开发的“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现启用该系统对2015年度申请学位的学士学位论文的检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5学年度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学士学位论文。

    二、检测时间

    检测必须在论文评阅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通过“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答辩。

    三、工作程序

    1、教务处给学院分配子账号和检测名额,学院给导师和学生分配子账号和名额。

    2、本科生将经导师审核认定的定稿文本电子版(其格式和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相同)上传到检测系统。为有利于保护学位论文作者的权益,请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转换为文本型PDF格式(注:系统无法识别影印、缩印、扫描等生成的图片型PDF文档),论文按下列要求命名:学院号_学号_学位申请者姓名如:03_1103101_张航。

    1)文字复制比小于8%(含)者,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参加毕业论文评阅。

    2)文字复制比在8-15%(含)之间者,须进行修改,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经导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评阅。

    对于查重比例在此范围内但比例偏高的学生论文,导师应认真分析原因,要求学生修改论文,从严掌握。

    3)文字复制比在15%(含)以上者,须进行修改,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经导师签字认可,提交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检测(学院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两份,由负责检测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份由申请者本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文字复制比小于8%(含)者可参加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文字复制比大于8%者取消本学年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

    4)文字复制比在8%以上的学位论文不能被评为院级、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3、指导教师可查看检测结果,若本科生和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测结果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申诉表》,由所在学院组织3-5名专家进行鉴定,专家组给出最终认定结果。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该系统只限检测本学院拟申请学位的本科生学位论文,原则上每篇论文限检测两次,指标分配按照本年度授予学位人数每人两篇次分配(每个学院只分配一个账号,若学院有多名人员负责检测工作,请协调好后再进行检测)。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教务处管理员可查阅所有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严格监管子帐号使用情况,管理员可停用、删除违规操作的子账号。

    2、根据学院当年公布的时间安排,最终提交的论文版本,为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主要依据,系统可保留历次检测的结果。

    附件:

    1.加强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2.相关用表: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申诉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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