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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修订版)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4 点击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2018修订版)

为适应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要求,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订本办法。

一、 工作原则

1.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执行;

2.学生自主申报、公开选拔;

3. 分为4个专业平台进行评价和遴选,4个专业平台分别为:1)车辆工程;2)交通运输;3飞行器适航技术;4)土木工程。  

二、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并公布推免生名单,研究决定推免生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名单如下:

     长:邓伟文  吴江浩  

副组长:郭全全 郑晓宁  

 员:鲁光泉 田大新孙凌玉 于斌刘晓陈军林海英邵琳

 书:本科教学秘书本级本科辅导员

三、 推免生名额分配

1.对学校下发的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中的优秀生冯如杯及其专项名额,直接落实到相应的学生本人不参与各平台间的分配;如果本人放弃此名额作为奖励名额进入本平台分配

2. 对学校下发的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中的计算名额,在4个平台间按应届本科毕业生占比分配,小数原则上按四舍五入处理。

四、 推免生推荐资格

推免生需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 推免生评价体系

1 思想和学术道德评价参照第四条;

2能力和专业能力评价以分平台排名次序为准,排名方式为:依照学校教务系统公布的大学前三学年全部课程(一般通识课除外)的GPA,分4个平台分别排名。

3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或者到官方公布国际组织实习(出具国际组织开具的证明),同时满足第2条成绩排名前30%者,优先保研。

六、 推免程序

1. 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免名额分配;

2. 公布各平台排名在前50%的学生学习成绩和排名情况;

3.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0%的学生按第四条规定认定推荐资格;

4. 各平台按学生排名顺序从前至后依次确定初选名单,如学生放弃免推名额,则递交《放弃各类免试推荐名额的保证书》;

5.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签署《承诺书》;

6.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名单,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 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上报名单。

七、 附则

本办法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申请者对于本办法各项规定、免试工作各项工作环节及其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本院提请申诉。

申诉渠道:

学院本科教务地址北航沙河校区国实东404;本科教务秘书电话: 18553591796

邮箱: hanxiaoook@163.com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2339032  联系人:张荣荣

邮箱:zrrs_11@163.com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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