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2018修订版)
为适应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要求,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一、 工作原则
1.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执行;
2.学生自主申报、公开选拔;
3. 分为4个专业平台进行评价和遴选,4个专业平台分别为:1)车辆工程;2)交通运输;3)飞行器适航技术;4)土木工程。
二、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并公布推免生名单,研究决定推免生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名单如下:
组 长:邓伟文 吴江浩
副组长:郭全全 郑晓宁
成 员:鲁光泉 田大新孙凌玉 于斌刘晓峰陈军林海英邵琳
秘 书:本科教学秘书本级本科辅导员
三、 推免生名额分配
1.对学校下发的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中的“优秀生”、“冯如杯”及其它专项名额,直接落实到相应的学生本人,不参与各平台间的分配;如果本人放弃,此名额作为奖励名额进入本平台分配。
2. 对学校下发的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中的“计算名额”,在4个平台间按应届本科毕业生占比分配,小数原则上按四舍五入处理。
四、 推免生推荐资格
推免生需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 推免生评价体系
1 思想和学术道德评价参照第四条;
2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评价以分平台排名次序为准,排名方式为:依照学校教务系统公布的大学前三学年全部课程(一般通识课除外)的GPA,分4个平台分别排名。
3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或者到官方公布国际组织实习(出具国际组织开具的证明),同时满足第2条成绩排名前30%者,优先保研。
六、 推免程序
1. 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免名额分配;
2. 公布各平台排名在前50%的学生学习成绩和排名情况;
3.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前50%的学生按第四条规定认定推荐资格;
4. 各平台按学生排名顺序从前至后依次确定初选名单,如学生放弃免推名额,则递交《放弃各类免试推荐名额的保证书》;
5.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签署《承诺书》;
6.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名单,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 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上报名单。
七、 附则
本办法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申请者对于本办法各项规定、免试工作各项工作环节及其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本院提请申诉。
申诉渠道:
学院本科教务地址:北航沙河校区国实东404;本科教务秘书电话: 18553591796
邮箱: hanxiaoook@163.com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2339032 联系人:张荣荣
邮箱:zrrs_11@163.com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