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交通学院教研室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寒假期间学院教研室和实验室的安全运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2023年1月10日,交通学院杨世春院长、实验中心林海英主任带领实验中心全体教师,对学院所有教研室和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
杨世春院长重点对学生教研室用电安全、实验场所消防安全、重大设备操作规程、化学试剂安全、锂电池用电安全和卫生环境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无开放计划的实验室在检查确认安全后进行了临时封停。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师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实验中心此提示各实验室:
1)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要求,未获得准入资格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
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根据寒假期间实验内容开展相应的安全培训和风险提示;
3)严禁在实验过程中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通宵实验必须经实验室责任人和指导教师批准;
4)危险性实验的实验方案必须事先经过实验室责任人和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开展,实验前必须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准备工作;
6)严防因抢进度、赶工期导致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私自放大实验规模、超时长超负荷使用仪器设备等危险行为;
7)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应认真做好常态化安全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