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6年12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管理规定》,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组长:邓伟文 吴江浩
副组长:田大新 郭全全
成 员:郑晓宁 鲁光泉 余贵珍 孙凌玉 陈军 刘晓锋 林海英 杨世春 许骏 吴超 王建 谭玉敏 潘强 邵琳 刘淼淼
秘书:甘珍夕
2、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成员需要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组长由学院工作小组指定,在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相关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根据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专业招生规模情况,决定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线如下:
考试方式 |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全国统考 (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计划) |
080204车辆工程 |
310 |
40 |
60 |
081400土木工程 |
310 |
40 |
60 |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
310 |
40 |
60 |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310 |
40 |
60 |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310 |
40 |
60 |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310 |
40 |
60 |
0823J8新能源汽车工程 |
310 |
40 |
60 |
0823J9适航技术与管理 |
310 |
40 |
60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290 |
40 |
60 |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
290 |
40 |
60 |
085234车辆工程(专业学位) |
290 |
40 |
60 |
强军计划 |
290 |
40 |
60 |
退役大学生计划 |
300 |
40 |
60 |
学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我院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各招生专业及统考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如下:
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拟招生人数 |
交通运输系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学术 |
5 |
082303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学术 |
3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汽车运用方向 |
专硕 |
5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合肥研究院) ——汽车运用方向 |
专硕 |
6 |
汽车工程系 |
080204 |
车辆工程 |
学术 |
5 |
0823J8 |
新能源汽车工程(退役大学生计划) |
学术 |
1 |
085234 |
车辆工程 |
专硕 |
19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合肥研究院) ---车辆工程方向 |
专硕 |
2 |
土木与机场工程系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学术 |
4 |
081400 |
土木工程(强军计划) |
学术 |
1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学术 |
1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专硕 |
6 |
飞行器适航工程系 |
082304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学术 |
3 |
0823J9 |
适航技术与管理 |
学术 |
1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航空器适航技术方向 |
专硕 |
10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合肥研究院) ——航空器适航技术方向 |
专硕 |
2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中法双学位) ——航空器适航技术方向 |
专硕 |
4 |
天临空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研究中心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合肥研究院)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方向 |
专硕 |
4 |
汇总 |
82 |
交通运输工程(085222)专业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国民用航空大学(ENAC)“航空器适航技术”硕士研究生项目(简称中法双学位项目)招生简章详见交通学院网站。
5、复试程序及相关规定:
(1)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我院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一志愿复试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复试满分3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100分)和专业英语(5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及现实表现、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时,按照学院统一的复试记录表进行记录。
(2)第一志愿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方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部分专业按照培养方向或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者单科(笔试或者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3)调剂考生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部分专业按照培养方向或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关于调剂:
(1)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的复试结束后视情况进行组织。调剂专业、调剂名额和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2)我院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申请。
(3)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若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政治、外国语、业务课1和业务课2)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类别)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且满足我院的调剂复试要求,经我院同意后,可参加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考数学二(302)科目、数学三(303)科目不得向考数学一(301)科目的专业调剂,考英语二(204)科目不得向考英语一(201)科目的专业调剂。
7、注意事项:
(1)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专业及是否拟录取等,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
(2)本通知的解释权为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若与学校研招办文件有不同,以研招办和上级文件为准。
(3)学院受理考生申诉与投诉的电话:010-82339923;邮箱:zhenxi.gan@buaa.edu.com。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