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要求,为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学科特色和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攻读我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学院从2016年起全面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向学院提出考核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后,学院通过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申请考生请仔细阅读北航研招办关于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网址:http://yzb.buaa.edu.cn/info/1002/1575.htm
一、 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学术型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基本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不含申请直博生、硕博连读的考生)。
2、已获得的学历、学位和成果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从“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获得;或所毕业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一流学科的A类学科的应届及往届学历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EI论文2篇及以上;
(3)已取得国外著名大学硕士学位。
3、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托福(TOEFL)90分以上或同等雅思(IELTS)/GRE成绩;申请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若取得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合格成绩或同类培训合格证书者也符合申请条件。
其他语种须出具相应证明;
(2)获得海外硕士学位;或以外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3)有一年以上(含)海外学习经历。
4、发表SCI收录论文(学生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成果奖(排名前5)、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2)和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等申请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解释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政策与要求,处理与协调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学院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邓伟文
副组长:田大新
委员:吴江浩徐斌 姚仰平 张曙光孙凌玉唐铁桥吴超于滨
秘书:甘珍夕
工作小组根据每年学校的招生政策及要求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一般为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至少1名本学科或本专业博导)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考查以及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三、考核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点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
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新增报名信息”,阅读完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之后,在招生单位“(100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试方式“申请考核”行,首先点击“附加信息”列的“查看”,阅读需要上传的附加材料说明,在确认所有附加材料准备好以后,点击“开始报名”并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
参加申请考核的申请者需在2018年11月23日下午24:00以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含缴费),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含缴费)后,应按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A、报名信息表、专家推荐意见、成绩单、硕士学生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政审调查表: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模板见附件1)
3.应届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政审调查表。(模板见附件2)
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6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复试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2)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3)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本人论文所在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已录用学术论文的录用通知、论文首页复印件;
(4)科研、竞赛奖励证书或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3000字)。
C、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体检报告,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具体说明参见:http://xyy.buaa.edu.cn/
D、报名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
上述材料(含A\B\C\D)纸质版请于2018年11月23日17:00点之前寄(或送)至: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南三街9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实验室东4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6,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17812131703(建议顺丰快递邮寄)。
其中汇总表(D)还需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henxi.gan@buaa.edu.cn。(注意:邮件主题请按照“2019博士考核-姓名-硕士学校-申请专业(代码)-导师姓名”的格式填写)。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相关导师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综合评价,给出考生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初试成绩(每项均为百分制,单项低于60分即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学院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对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等。综合考核满分为300分,未达到180分者视为不合格。综合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每名考生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初试与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给出拟录取名单,报工作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四、公示、复议和监督
1、考核过程公示。学院在院内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资格审查结果、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录取结果公示。考核小组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并由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在网站公布招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五、其他说明
1、我院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我院不再通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行招生。
2、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本实施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25日